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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关于做好全行房地产信贷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三,各行房地产信贷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各级行房地产信贷部信贷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对存款、贷款、资产质量、贷款周转率、费用、利润等进行严格考核,促进各级行的房地产信贷部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防范资产风险。
  第四,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第五,下大力气回收到逾期贷款,盘活资产存量。针对各行逾期贷款的比例,总行下达了回收再贷指标,各行要层层分解落实,把逾期贷款比例压缩到最低限度。
  四、建立信贷资金(非政策性部分)集中调度制度,逐步提高全行房地产信贷部资金运行效率,提高房地产信贷部的整体实力。
  特别是在进一步开拓商业性业务的情况下,如果不建立起资金统一调度机制,将会导致全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增加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下降,这与商业银行的运行惯例是相违背的,也不适应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当前,在人民银行对房地产实行限额管理、资金自求平衡的管理模式下,适当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建立起信贷资金的统一调度制度,有利于灵活高效地运用人民银行下达的贷款限额指标,更好地支持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集中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各行房地产信贷部资金头寸临时不足的问题,并实行有偿集中、有偿使用、保本运营的管理模式。1994年集中资金的具体办法将另行下达。
  五、规范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各行房地产信贷部要高度重视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为信贷决策和业务开拓提供服务。今年以来,总行进一步调整了房地产信贷部信贷执行统计报表内容,增设了旬报。同时,规范了会计报告制度。各行房地产信贷部要尽快在所辖区内开通远程通信系统,确保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总行上报各种报表及分析报告。从今年起,总行要对各行房地产信贷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各行要组织和开展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在搞清地方经济发展、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现状及走向的基础上,重点放在:如何适应竞争要求,巩固和继续争办房改金融业务;如何适应业务发展方针的调整,进一步开拓商业性房地产金融业务;如何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两类业务的分帐核算,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每个分行的房地产信贷部每个季度应向总行报送一份情况详实、重点突出、目标具体、措施得力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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