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银行内审人员享受工作补贴事宜的通知
(2005年1月25日 银办发[2005]18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纪委、
监察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20号)和《人事部、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调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19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民银行系统实际,现就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及各级分支机构内审人员享受工作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总行机关及各级分支机构内审人员享受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元。
二、工作补贴的发放办法:根据内审人员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调离内审工作岗位的人员,停发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