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
(1990年8月4日)
根据《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1990〕2号),我局对1979年至1989年间制定发布的216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委托及制度)进行了清理。认定:继续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126件;自行失效和应予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90件。现予公布。
局长 刘敏学
附: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现行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099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财政部关于商标注册费使用问题的通知
(81)工商总字101号 1981.7.10
1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颁发
商标核转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85)工商262号 1985.12.20
1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
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5)工商263号 1985.12.21
10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86)工商13号 1986.1.16
1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
工商标字(1987)第20号 1987.2.6
10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改进商标规费收缴办法的通知
工商标字(1987)第101号 1987.5.13
1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