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677号)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18,084万股股份,导致持有该公司50.7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