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科协普函基字[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的科普工作条件和绩效进行量化评价和分析,提高科普工作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2009年继续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对象为全国县(市、区)科协。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科普工作条件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采用统一的测评指标。在2008年制定的《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指标》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指标》。

  三、测评年度

  本次测评年度时间为2008年。科普工作条件测评主要考察2008年底的情况,绩效测评考察2008年全年的情况。除少数有特别说明的指标外,数据资料所属时间均为2008年。

  四、测评组织

  本次测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负责实施。各地科协要把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作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结合测评工作广泛调研,对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进行科学分析,确保测评结果准确无误。

  五、材料报送程序

  1.县级科协填写测评表。

  县级科协根据工作记录和实际情况填写“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1)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地市级科协。

  2.地市级科协审核、录入、汇总并上报省级科协。

  地市级科协对县级科协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从“中国科协网”(http://www.cast.org.cn/)下载安装“全国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状况测评系统软件”和《用户使用指南》,录入县级科协上报的数据,并在“地(市)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模块中填写对该县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汇总所有县级科协数据并审核无误后,将系统导出文件(.txt格式)电子版上报省科协。地市级科协将县级科协上报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省科协存档。

  3.省级科协汇总数据,审核后上报中国科协。

  省级科协导入地市级科协上报的汇总文件(.txt格式),在“省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模块中填写对本省每个县级科协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审核无误后,将导出数据文件(.txt格式)电子版、本省测评总结于2009年12月1日前上报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王成巍
  电  话:010-68578249;010-68518822-1812
  电子邮箱:wangchengwei@ca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基层处
  邮  编:100863

  附件:1.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样表)

  2.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样表)

  3.县级科普工作状况测评系统软件1021.rar(略)

  4.测评软件补丁1(有新增区县的省份需要下载).rar(略)

  5.测评软件补丁2(工作条件、绩效达不到测评指标最低限度的地区需下载).rar(略)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度 ××省  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
  测评计分表(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测评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得 分

1.政策环境

1-1 近五年县委、政府(包括办公室)发布有关科普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0

 

5

 

1-2 县科协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有关科普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1-2个

2

 

3个以上

4

 

1-3 科协领导在人大或政协任职

0

 

2

 

2.经济环境

县人均GDP

<0.5万元

1

 

0.5-1万元(不含1万元)

2

 

1-2万元(不含2万元)

3

 

2-4万元(不含4万元)

5

 

4-6万元(不含6万元)

7

 

6-8万元(不含8万元)

9

 

≥8万元

10

 

3.组织机构

3-1 建立县级科普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0

 

3

 

3-2 县级学会数量

10个以下

1

 

11个以上

2

 

3-3 乡镇(街道)是否全部建立科协组织

0

 

2

 

3-4 县科协登记备案的农技协(京、津、沪三市此项按照特殊标准评分同为2分)

10个以下

1

 

11-30个

2

 

31个以上

3

 

4.人员队伍

4-1 县科协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含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兼职和聘任人员)

3人以下

2

 

4-6人

4

 

7人以上

6

 

4-2 本县万人中科技人员数量

100人以下

1

 

101-200人

2

 

201-300人

3

 

301人以上

4

 

4-3 本县每万人口中科普人员数量(包括专职和兼职两部分,根据科技部2007年进行的科普统计数据计算)

6人以下

1

 

7-12人

2

 

13-18人

3

 

19-24人

4

 

25人以上

5

 

4-4 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乡镇(街道)比例

50%-80%(不含80%)

2

 

80%-100%

4

 

 

 

5.财政经费

 

 

 

5.财政经费

 

 

县级财政投入的科普专项人均经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0.2元以下(不含0.2元)

2

 

0.2-0.3元(不含0.3元)

4

 

0.3-0.5元(不含0.5元)

6

 

0.51-1元(不含1元)

8

 

县级财政投入的科普专项人均经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1.1-1.5元(不含1.5元)

10

 

1.5-2元(不含2元)

12

 

2-2.5元(不含2.5元)

14

 

2.5-3元(不含3元)

16

 

3-4元(不含4元)

18

 

≥4元

20

 

 

 

 

 

 

 

 

 

6.设施和基地

 

 

 

 

 

 

 

 

 

 

6-1 科普活动场所

0

 

200平米以下

1

 

200-400平米(不含400平米)

2

 

400-800平米(不含800平米)

3

 

800平米以上

4

 

6-2 村(社区)平均拥有科普画廊及宣传栏建筑长度

<1延米

1

 

1-2延米(不含2延米)

2

 

2-3延米(不含3延米)

3

 

3-4延米(不含4延米)

4

 

4-5延米(不含5延米)

5

 

≥5延米

6

 

6-3 乡镇(街道)建立科普活动站的比例

<50%

1

 

≥50%

3

 

6-4 县科协科普工作、宣传专用车

0

 

4

 

6-5 县内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0

 

4

 

6-6 县内省级的科普教育基地及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0

 

3

 

7.科普传媒

7-1 县内报刊(含内部报刊)的科普专栏

0

 

2

 

7-2 县级电视台是否有科教栏目(市辖区按照市电视台有无科教栏目评分)

0

 

2

 

7-3 县级广播电台是否有科教栏目(市辖区按照市广播电台有无科教栏目评分)

0

 

2

 

合 计

100

 

 

 

 

地(市)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

满分为100%

 

省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

满分为10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