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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推荐第八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主要学历和科技工作经历(限800字):
  主要成就、贡献介绍(限1500字):
  反映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研究报告、方案、论文、著作目录(附原始材料不超过5篇册),及所获重要奖项情况说明(限1800字):
  提名意见(限600字):

  郑重声明:我学会对被提名人所作的介绍和评价是真实、公正的。

  提名学会盖章:

  年   月   日

  我郑重声明:我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光华工程科技奖章程
(2007年6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振兴中华,促进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工程院作为承办机构,由境内外个人及机构捐助,设立光华工程科技奖,奖励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并组成理事会。
  第二条 宗旨:对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给予奖励,激励其从事工程科技研究、发展、应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奖励范围:符合其宗旨的中国籍工程师、科学家,含居住在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侨居他国者。
  第三条 理事会:对捐赠资金和奖励事宜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二章 资 金

  第四条 本金来源
  1.境内外个人及组织的捐赠和赞助;
  2.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
  3.本金通过合法运作产生的收益。
  注:现有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港币。
  第五条 资金主要用途
  1.奖励在工程科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者(称奖励金);
  2.开展奖励的业务活动及管理工作(称业务费)。
  第六条 资金管理
  1.实行独立核算,设专职财务工作人员,并单列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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