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2年度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2年度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2003年1月6日下午,李国光副院长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2002年度工作总结会。在听取行政庭领导和审判长述职报告后,李副院长发表了即席讲话。他对行政庭2002年度全年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对今年工作作了具体指示。下面是李国光副院长的讲话记录。
  2002年行政庭打了一个漂亮仗。去年是中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年,怎样按照WTO要求修改、制定法律和适用法律是入世后面临的首要任务。去年一年里,行政庭共办结各类案件约490件,经审委会讨论,先后出台了四个重要的司法解释,即《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尤其是《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影响很大。这个规定作为现代行政审判工作的操作规范,可以说是继《行政诉讼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我国行政诉讼的第三个里程碑。有关涉世的三个司法解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些司法解释的及时出台,充分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是一支团结合作、讲求整体效应的队伍。
  20世纪90年代以来,行政审判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标志有三:第一,案件数量不断上升。2002年与1990年相比,案件数量上升6.7倍。这是件好事,行政案件增多,不同于刑事案件的上升,表明老百姓法制意识的提高。第二,新类型案件上升,传统案件比例缩小。这表明行政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步。第三,原告撤诉率下降,被告败诉率上升。这些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但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如何应对新形势,应当妥善处理好八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办案与制定司法解释的关系。随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和行政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对于保证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中,下级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现在,社会上还有一种说法,中国的应用法学研究中心正向最高法院转移。立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给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了很大空间,迫使最高法院加大制定司法解释的力度。最高法院行政庭不能光办案,还要起草司法解释。要做到“两手抓”,既要抓办案,又要抓司法解释。一定时期内,要把司法解释作为一项更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每个合议庭不但要办案,还要起草司法解释。行政庭在办案数量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搞司法解释空间更大。各合议庭要建设成专业合议庭,每个法官要努力成为专业性法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