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开户
一、建卡
根据本险种特点,为简化操作手续,本实务暂只设汇总卡,不再单独设立分户止,各投保单位的保险情况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分户卡由交费清单代替。
根据险种交费特点,分设趸交和年交两个汇总卡。
保险单一俟签好,应及时登录汇总卡。
登录汇总卡时,根据保费收付发生额填记并结出余额,其中付了栏记录发生退保、满期、死亡或永久失效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的帐面交费余额。当保单出现整户的退保、永久失效或满期情况,应随时发生随时登录汇总卡。对趸交费保单,出现变动情况应随时登录汇总卡。年交费保单出现个人的退保、死亡情况时,在下期交费清单记录变动后再登汇总卡,而最后一年出现个人的死亡情况,在保单满期时一并结算,登录汇总卡。
为确保准确性,汇总卡应及时登录,并定期核打交费清单余额,与汇总卡余额核对,做到总分相符。
二、登录保单登记簿
根据已签发的保险单内容,登录保单登记簿。其中销户栏对保单最后到期、整户退保和永久失效三种情况进行记录。
必须做到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单登记簿等内容相符。
三、复核、签章
复核工作十分重要。为保证复核质量,复核员应按照实务手续及有关的业务规定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复核,对填制好的保险单、汇总卡、保费收据要与收受的投保单逐项核对。对有疑问的要查问清楚,对填写错误的要交还重新更正。经过复核无误,加盖复核员章。
四、清分、归档
业务内勤对核定的各种凭证,进行清分。
(一)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名单第一联、保费收据第一联发送保户。
(二)汇总卡单独放置。
(三)保费收据第二联交会计。
(四)被保险人名单第二联附投保单后,同保险单副本、保费收据第三联等以户为单位,按投保单号码依次顺序排列归档。
第三章 续期保险费的收取
一、投保人续交保险费时,填写简式交费清单一式二联(一联保户,一联业务),连同保险费交保险公司办理手续。
填写清单时,若保险费及被保险人与上期相同,无增减变动,应划去“局部变动如下”的内容;如有变动,则划去“并无增减变动”栏内容,并填写增减原因及其他事项。全体被保险人增加保额按新保处理。
新增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按与其保险期限相近的较高年期的费率计算。例如:一单位为职工每人投保5000元,保险期限十年,保费分期交纳,三年后,为一个25岁新职工投保,保险期限七年,相近的年期有五年和十年,则该人的保险费按十年期的费率计算,每年保费为P=2.9×5=14.5(元)。
二、业务内勤接到交费清单,抽出被保险人名单和上期清单核对有无变动,复核无误后在清单上盖收讫章,并结出本期保费余额。本期保费余额按如下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