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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分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中国科协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或本行业的优秀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荐本地区的优秀项目。
  中国科协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指标,对各单位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后,向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注册电子信息,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二、推荐奖类别和指标
  推荐奖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列科普项目。
  各单位可推荐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科普项目。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需隔1年后再进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主要完成人应是推荐项目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电子版主件不超过25页,书面材料主件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5页。
  (二)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其核心技术应当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国家技术发明奖电子版、书面材料主件不超过30页,附件不超过40页。
  (三)国家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重大工程类四个类别,请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填写。
  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属社会公益类。评审范围为2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应公开发行1年以上,应就作品的创作思想、创作手法、作品结构以及主要章节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对选题内容、表现形式和创作手法等方面在“主要创新点”中进行归纳和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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