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登记簿”(格式三),登记各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总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3.使用单位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或清册,登记本身的固定资产。专业部门与使用单位合一的,只设一套固定资产卡片。
4.为便于管理、核对、查找,各单位应制作固定资产标牌(格式九),并将其固定于固定资产醒目处。
(四)固定资产纪录,财会部门、专业部门、使用部门必须经常核对,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和卡、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一)各级邮电企业的固定资产专业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经常对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促进企业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二)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固定资产增长率: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净额与原有(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率。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原值
-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固定资产增长率=─────────────×100%
期初全部固定资产原值
2.固定资产利润率:是指考核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与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比率。
考核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
固定资产利润率=────────────×100%
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3.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期末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与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率。在用固定资产原值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融资租入等固定资产。
期末在用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4.固定资产损失率:是指考核期内固定资产盘亏及损毁总额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总额与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率。
考核期内固定资产 管理不善提前报
+
盘亏、损毁总额 废固定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损失率=────────────────×100%
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三)企业固定资产要定期分析,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题分析。除分析上述主要指标外,还可以进一步分析固定资产的分布、构成、增减变动和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情况等。通过分析要与计划、上年同期、企业历史最好水平相比,以便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促进企业合理配置和使用固定资产,不断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考核,并作为奖罚的依据,以促进企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八、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所属工业、供销和施工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可参照本意见的有关部分,结合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地方国营农村电话的固定资产管理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五日起试行。邮电部原发《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二: 邮电通信企业低值耗品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
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加强企业低值耗品管理,明确各级邮电企业和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使用效益,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邮电通信企业使用的劳动资料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低值易耗品: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或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下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三)通信生产过程中专用的工具性信表、电话机、自行车、电视机(监视器)、录音机,均列为低值易耗品。
具体划分参照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低值易耗品目录。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在不违反本实施意见第一条明确的三项条件范围内对低值易耗品目录进行补充。
三、为适应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的需要,特制定《邮电企业主要低值易耗品目录》供各企业试用。
四、邮电通信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按其实物形态和用途主要分为以下十类:
(一)维护用工具性仪器仪表;
(二)小型机械及通信用具;
(三)邮电业务专用品;
(四)小型车辆及运输用具;
(五)家具用品;
(六)电器用品;
(七)五金工具;
(八)衡器及计算器;
(九)劳动保护用品;
(十)杂项用品。
上述低值易耗品按其价值大小和管理上的需要,可分为甲、乙、丙三种。
甲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