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铁体法[1994]58号)
部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全路多种经营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意见》从铁路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多种经营地战略地位和发展重点,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路多种经营的重要政策文件。各单位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四年六月七日
关于加强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
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十条》),开创铁路多种经营新局面,推动铁路实现历史性大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战略地位
铁路以运为主、多种经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分流主业人员,提高铁路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由之路,是深化铁路改革,加快铁路发展的战略措施。
各级领导必须从建设中国铁路多元经营新模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的战略意义,确立多种经营的战略地位,将发展铁路多种经营纳入重要议程,在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规章制定、建设规划审定、资金安排调剂、干部人才交流等重大决策时,把多种经营放到重要位置,与主业一起全面规划,统筹考虑,推动主业与多种经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确定战略目标
“八五”前三年,铁路多种经营发展迅速。预计“八五”末期,可以提前实现《铁路多种经营“八五”及2000年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两个倍增”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将全路运输系统多种经营的发展目标调整为:到2000年,多种经营销售收入(产值)在1991年基础上翻三番,达到600亿元;实现利润翻二番半,达到70亿元;分流主业人员达到60万人;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工业、施工、物资、通讯企业多种经营也要登上一个新台阶。
为实现上述目标,总的要求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以规模经营、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为方向,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促进支柱产业成长,形成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效益显著的铁路多种经营体系,开创铁路多种经营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