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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17.按照国家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实施商标战略需要的商标评审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商标评审工作激励机制。(商评委、人事司、办公厅)
  18.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商标执法管理体制。(商标局、法规司、人事司)
  19.努力推动各级政府树立商标意识,加强商标保护,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加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执法局)
  20.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商标工作需要,设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充实商标行政执法力量,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商标行政执法队伍。(人事司、商标局、商评委)
  21.加大商标办案指导力度,建立更为快捷的侵权案件批复机制和办案信息沟通机制。(商标局)
  22.完善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制度,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增强执法协作效能。(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23.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商标局、商评委、国际合作司、法规司、办公厅、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中华商标协会)
  四、关于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
  24.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和注册商标。指导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商标信息检索,积极防范风险。 (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
  25.大力提高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的水平。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 (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
  26.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加强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以商标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知名品牌。支持企业以商标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
  27.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商标局、商评委、法规司、国际合作司、中华商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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