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证交所股价指数的说明
(1991年7月15日)
一、编制股价指数的必要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以来,股市发展健康,交易逐步活跃,参与股票买卖及关心股价的公众日益增多。但是,由于股票价格经常会发生涨跌波动,其变动规律和变化趋势,难以为一般投资者所理解及正确判断。虽然申银证券公司已编制和公布了静安股价指数,但因为一是该指数实质是以综合法用算术平均方法来编制的,未考虑加权因素;二是该指数是以1987年11月1日股价为基数来计算的,不能较合理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后上海股市价格的总体走势。因此,为了有利于投资者更方便地判断上海股市价格的涨跌幅度及趋势;有利于有关部门将其作为重要参数对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利于更科学、更直观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后股价的整体变动趋势,经交易所一届三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编制和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
二、编制股价指数的方法比较
股价指数是用百分比来表示多数股票价格的一般波动趋势。从各国的实践看,编制股价指数有多种方法。东京证券交易所曾于1928年和1946年两度编制以成交金额为权数的股价指数;纽约证券交易所自1966年起发表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东京证券交易所自1969年起发表以第一部市场全部股票为样本的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台湾证券交易所也从1970年起发表以全部上市股票(除特别股外)为样本的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且均为以上市股票数为权数的股价指数,称为市价总值股价指数。以成交金额为权数的股价指数,遇股票增资除权时,修正较为困难,如不加以修正则影响精确性;而以上市股数为权数的股价指数,遇新增或删除股票或增资扩股时,同样须加以修正,计算稍为方便些。
经过反复酝酿比较可看出,各种编制方法既有其特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静安股价指数的基础上,再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不仅可增加股价分析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而且能较好地适应上市股票不断增加的需要,又比较容易进行国际性的比较。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