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至一九七八年二十年间总共制订、修订国家标准一千七百多个。
一九七九年三月, 我们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提出了“加强管理、切实整顿、打好基础、积极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国民经济调整这个中心任务,重点抓了消费品、节约能源、机电产品和外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加快了标准的制订、修订进度,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年的三年中共制订和修订国家标准一千八百个,相当于前二十年的总和。但是,我国标准化工作仍然十分落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 标准的数量少、水平低、构成不合理。
一九八一年底我国有国家标准三千五百个,部标准一万八千个和一部分企业标准。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至少需要国家标准一万个左右。我国国家标准不仅数量少,而且还有不少缺门,农业、能源、包装等标准化刚开始铺开,卫生、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刚刚起步。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大多数是引用苏联五、六十年代的标准。初步估计,国家标准和部标准约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低于目前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水平。标准的构成也不合理,基础标准只有二百二十八个,仅占国家标准总数的百分之七点六,影响整个国家标准的发展。工业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中,基础标准一般都占百分之二十左右。
(二) 贯彻执行标准不力。
有关部门和企业由于贯彻执行标准所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得不到保证,致使目前还有20%多的标准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三) 标准化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
不少部门至今还没有建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地方标准化机构也不健全。各部门研究和制订标准的归口单位只有三百多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只有二十八个。标准化机构的技术力量十分薄弱,情报资料、出版发行等工作系统也没有建立起来,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任务。
我国标准化工作所以长期落后,除了经济工作几经折腾的影响外,还由于各级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摆不上议事日程;现行的经济体制,割裂了经济工作的内在联系,制订一个统一的、水平较高的国家标准,生产部门之间、生产和使用部门之间矛盾很多,协调难度很大,影响了制订标准的速度;有些经济政策,不利于调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严格执行标准的积极性。
四、 今后的主要工作
为了实现十二大提出的奋斗目标,标准化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来进行,重点抓好农业、节约能源和交通运输标准化。原材料工业要抓好钢材、化工材料、非金属材料标准化;机械工业要抓好高效省能设备和基础件、通用零部件标准化;电子工业要抓好元器件标准化,以适应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扩大出口贸易等方面的需要。我们计划争取到一九八七年,国家标准达到一万个左右,其中60%左右争取达到国际标准水平。要达到这个目标,拟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