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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局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一)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通过逐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就能基本上了解当前国际上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同我国现行标准进行对比,便于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并能够给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方向和目标;把国外的科技成果用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按标准组织生产,才能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形成批量生产能力。为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我们准备进行以下工作:
⒈ 用两年时间,把现有的六千多个国际标准和我们当前急需的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翻译出来,进行分析对比和必要的验证,作出全面采用的规划。
⒉ 从明年开始,选择一批重点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原材料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要走在其它行业的前面。能源质量和耗能设备,船舶、机车、汽车和集装箱等交通运输设备,出口产品、顶替进口的产品、引进国外技术或设备生产的产品,以及一些量大面广的产品要尽先采用。
⒊ 争取一九八五年前,基础标准、通用方法标准等基本上采用国际标准。
⒋ 从明年开始,对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的一千九百个产品标准,对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进行全面整顿和修订,争取一九八五年前完成。
⒌ 用五年左右时间,把现有的一万八千个部标准,逐步过渡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一部分上升为国家标准,一部分过渡为专业标准(即一个专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从一九八三年起不再安排制订新的部标准计划。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还必须从原材料、配套产品、零部件、元器件,到检测仪器设备和产品包装等标准,成龙配套地采用,才能保证产品质量。
  有出口任务的企业, 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 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的企业,要首先贯彻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暂不能执行的企业,经批准可以暂缓执行,但必须采取措施,积极过渡,限期执行。
  总之,要把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通过调整逐步建成与国际标准水平相当、适合我国国情、技术先进的标准体系。力争在八十年代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九十年代通过全面地采用和贯彻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把经济发达国家在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已经普遍采用的技术,在我国基本普及。
  为了保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以下措施:⒈ 要把采用和贯彻执行国际标准的工作纳入计划。所需物质技术条件和各项经费,要分别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予以保证。各级计划和经济部门要吸收有关标准化人员参与制订技术改造规划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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