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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化学纤维织品价格和提高绵纺织品价格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化学纤维织品
 价格和提高棉纺织品价格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我国现行化学纤维织品同棉纺织品的比价不合理。化学纤维织品价格偏高,同群众的购买力水平很不适应。这个问题,随着化纤工业的发展而日益尖锐,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很好,工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市场供应明显好转,物价基本稳定,为有计划地调整不合理的商品价格,提供了有利条件。党中央和国务院经过反复考虑,决定批准国家物价局《关于降低化学纤维织品价格和提高棉纺织品价格的报告》。现将这个报告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物价局《降低化学纤维织品价格和提高棉纺织品价格宣传提纲》一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全面调整纺织品价格,是关系到亿万人民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必须动员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国家职工,切实把这件事情办好。
  (一)坚决制止乱涨价,确保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这次化纤织品的降价金额与棉纺织品的提价金额基本持平。与此同时,还决定降低手表、闹钟、布胶鞋、彩色电视机、照相胶卷、电风扇等的价格。地方管理的工业品,有条件降价的品种,也要适当降价。这样调整以后,从全国来说,工业消费品的降价总额大于提价总额,以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为了做好纺织品价格的调整工作,在一九八三年上半年内,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品,在全国各地的零售价格,一律不得提高。要坚决制止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乱涨价和变相涨价。对违反物价纪律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继续加强对物价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特别要注意在春节期间,保持蔬菜、肉食等副食品价格的稳定。各地在贯彻落实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农业书记会议和商业工作会议精神时,对于二类农产品下放为三类和扩大议价等问题,应在不影响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不妨碍纺织品调价的前提下,酌情办理。要提高警惕,防止坏人造谣破坏。
  (二)认真安排好市场供应。商业部门要立即着手做好物资调度,保证春节期间零售商店有充足的货源,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的供应更加丰富多彩,避免调价期间出现重要商品断档脱销,加剧群众的紧张心理。对于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必须保证正常供应。对于可能出现的抢购商品风波,事先要准备好应急措施。某些地方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当地党委和政府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商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配合一致地采取行动,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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