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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境外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持股委托协议书等公证收费的复函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境外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持股委托协议书等公证收费的复函
(1992年7月11日 价费字[1992]361号)
司法部:
你部司发函[1992]069号《关于请审定境外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持股委托协议书和境外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拥有物业产权委托协议书公证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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