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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接收本辖区行政许可申请人网上报送的农药田间试验申请许可事项,对申报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核实并初审。初审同意的,将电子材料连同纸质材料报送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

  第五条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人或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网上报送的农药田间试验申请许可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受理、交转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农业部审批结果回复行政许可申请人。

  第六条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要负责接收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网上交转的农药田间试验申请许可事项,并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并在农业部批准田间试验许可后制发批准证书。

  第七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转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

第三章 申请类别

  第八条 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类别:

  (一)相同产品;

  (二)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变更使用剂量;

  (三)卫生用农药。

  第九条 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类别:

  (一)新农药或新农药登记保护期内农药;

  (二)新制剂(新剂型、新混配制剂、新药肥混配制剂、剂型微小优化、新含量、新渗透剂或增效剂与农药混配制剂)。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登陆农药审批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企业申报电子标签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填报申请表单,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申请。

  对需要纸质申请材料的,境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后,须通过农药审批系统打印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所在辖区的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将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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