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贷:活期存款--××出口企业户              人民币
    或:其他有关存款科目--××出口企业户          人民币
    贷:其他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入              人民币
  结汇时,对于贸易或非贸易项下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结汇业务应同时销记相应的表外科目:
  付出:国外开来保证凭信(信用证项下)              外币
  或付出:应收外汇托收款项(托收项下)              外币
  对于出口企业结汇业务,经办行须为出口企业设立台帐,根据“出口收帐通知”传票,按出口企业实际结汇金额的50%的比例,填制“外汇指标凭证”一式三联套写传票,凭以为出口企业登记外汇指标台帐,记入以下表外科目:
  收入:出口企业结售汇指标                    美元
  (二)套汇业务
  企业、单位买汇时,应先填制“买汇申请书”一式三联,经办行接受“买汇申请书”后,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凭证,凡符合售汇条件的,方可办理售汇,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填制有关会计凭证。售汇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企业、单位户               人民币
  或:其他有关存款科目--××企业、单位户           人民币
    贷:其他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入              人民币
    贷:外汇买卖--结售汇户(汇卖价)            人民币
  借:外汇买卖--结售汇户(汇卖价)               外币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总行户                外币
    或:存放同业款项--××行户                外币
    或:保证金--××企业、单位户               外币
    或:汇出汇款--××企业、单位户              外币
  售汇时,对于贸易或贸易项下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的售汇业务,应同时登记相应的表外科目:
  收入:开往国外保证凭信(信用证项下)              外币
  或收入:代收外汇托收款项(托收项下)              外币
  凡在经办行设有结售汇台帐的出口企业,其为扩大出口所需用汇而支付的款项,实际支出时,应凭“买汇申请书”第二联,扣减出口企业相应数额的台帐余额,销记相应的表外科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