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纺织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挡车指导员评聘工作,先由纺织工业部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企业进行试点,并专门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丝绸工业厅(局、公司)在当地劳动部门综合指导下,进行纺织行业的技师评聘工作。各地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别报当地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和纺织工业部备案。

  (五)技师聘任制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慎行事,坚持试点,逐步展开。请将试点情况报纺织工业部生产司和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

  九、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纺织行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和社会团体。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
  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表

  专业名称     序 号      工种(岗位)名称
  棉纺织        1       清棉保全工
   棉纺织        2       梳棉保全工
             3       精梳保全工
             4       并条保全工
             5       粗纱保全工
             6       细纱保全工
             7       简并捻摇成保全工
             8       浆络整保全工
             9       织布保全工
             10      织布检修工
             11      整理保全工
             12      空调保全工
             13      计量检定修理工
             14      清梳挡车工
             15      精梳挡车工
             16      并条挡车工
             17      粗纱挡车工
             18      细纱挡车工
             19      粗细捻落纱工
             20      筒并摇捻挡车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