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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对省会邮政局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对省会邮政局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1992年10月29日)


  省会邮政局是全国邮政通信网的重要支柱,担负着全网三分之一以上的邮政通信任务,是全国邮政业务的创收大户。加快省会城市邮政通信发展,是邮政通信网建设的重点,也是实现邮政通信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
  为搞活省会邮政企业,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部决定对省会邮政局实行以下两项优惠政策:
  一、自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对省会邮政局实现的利润暂不实行部、省二八分成,全部留给省会邮政局(如在此期间调整邮政资费,则另议)
  二、为缓解省会邮政局职工住房紧张的矛盾,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以各省会邮政局一九九一年平均职工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年三百元计算,由部给予住房专项补贴,一定四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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