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求很高,政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总结各级工会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正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要求。
第一,要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各级工会之所以在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关键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坚持了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权益的统一,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
大力帮扶的全过程。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工会维权工作,推进维权机制建设,在做好具体维权工作的同时,必须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以战略的眼光和宽广的视野来研究这项工作,并放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局中去思考、部署和落实,围绕中心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会的维权工作赢得党委的领导、政府的重视和职工的拥护,才能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
第二,要有效整合工会内外资源,逐步形成社会化维权格局。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根本保证,同时也离不开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帮助和广大职工的有序参与。各级工会要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意愿,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职工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配合,借助社会力量,协调内外关系,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使工会维权力量不断加强,领域不断拓展,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要加强工会内部维权机制的整合,将已有的工作载体、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结合好、运用好,并不断完善和创新。
第三,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维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权益,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把工会维权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必须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要把维权关口前移,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要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会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活动。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引导职工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形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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