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常性调查:利用售票、检(查)票记录单,收集旅客意见、要求,深入重点单位开座谈会等方式,积累分析各种资料,摸清客流活动规律;
(2)专题调查:对某些重点部门、特定任务、节假日等客流情况进行调查,以保证在计划安排上适应变化了的情况;
(3)典型调查: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或线路进行调查,探讨类似区域或线路客流规律。
第十二条 班次时刻表的制订
1.编制客运班次时刻表(即计划期内班线、班次、时刻安排),要本着减少中转,多开直达,保证旅客及时运送为原则,综合分析确定。
2.客运班次时刻表,由车站提出,经上级平衡审批后公布执行。
3.所编班次时刻表应达到下列要求:
(1)与运客能力相符合;
(2)与旅客流向、流量、流时相一致;
(3)与其它交通工具的到、发时间相衔接;
(4)干、支线班次相配合;
(5)班次与车型、车型与道路条件相适应;
(6)一轮发出的班次数与车位数相协调;两轮班次的间隔时间,与站务作业所需时间相接近。
4.班次时刻表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客车运行作业计划的编制
1.客车运行作业计划根据客运班次时刻表编制,并考虑下列因素:
(1)车辆运用效率及单车生产任务;
(2)车辆的保修计划;
(3)车辆的技术性能和营运速度;
(4)留有一定数量的机动车辆。
2.客车运行作业,宜采用定车定线的方式,结合下列情况进行编制:
(1)多班次班线采取车辆定线运行;
(2)由于班线长度不等,可在定线基础上套班运行;
(3)不宜定线运行时,可采用同一类车型在同一种营运方式的班线上循环运行;
(4)由于某种原因,须采用大循环运行时,应尽可能缩小循环范围和缩短循环周期。
3.运行作业计划的编制程序和形式,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现场组织
1.车站各环节必须围绕班车的正点发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值班调度员要根据运行作业计划的安排,落实好次日当班车辆和人员;
(2)车队(行车班组)要随时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思想、身体情况,做好工作,保证人、车提前到站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