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
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3月4日 国办发〔1983〕15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原则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县社工程和农村房屋建设发展很快,对于这一新的形势,要充分认识,因势利导。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危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各工程建设和设计、施工单位,都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担负起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迅速扭转质量低、事故多的严重状况,确保城乡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房屋倒塌
事故的报告(节录)
(1983年3月2日)
去年广东海康七层旅馆大楼和湖南衡南泉溪公社猪鬃厂倒塌事故发生后,我们根据万里同志的批示,召开了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了造成倒塌事故的原因,总结了经验教训,制定了加强勘察设计、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暂行规定,并对县社设计、施工队伍的建设和整顿作了部署。这次会议震动较大。会后,各地相继对近3年县社建设的礼堂、影剧院、厂房、仓库等大跨度工程,开展了结构质量安全大检查。据初步检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已建和在建工程的质量隐患非常严重。
造成房屋大量倒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带来的形势估计不足,对县社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建国以来,我们的主要精力放在工业建设方面,对县社工程建设没有一套必要的法规,设计、施工技术力量又非常缺乏,因此无证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的现象相当普遍,加上许多农村建筑队缺乏建筑技术基本知识,这就势必酿成房屋倒塌和难以弥补的后患。
关于农村建房乱占耕地问题,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明令禁止,情况正在好转,但对工程质量问题,尚未引起大家重视。为了迅速扭转房屋倒塌的严重状况,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