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舆论对商业, 服务业缺乏正确的认识, 经视商业、鄙薄服务行业的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 服务行业的发展。 就业者,不安心自己的岗位;等业者,不乐意在商业、服务业就业。这是旧社会陈腐观念的反映。许多人不了解商业,服务业既有生产劳动,也有非生产的服务劳动。这种服务性劳动,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必要因素,这是由于社会分工,把多数人的附带劳动,变为少数人的专门劳动,成为社会化的行业,为社会服务。这是一项为人们所需要,对社会有贡献的光荣岗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为人民服务是从来不分尊贵贱的。 任何视商业服务业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人民团体,各宣传、教育等工作部门,要大力宣传商业、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表彰商业、服务业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从事商业、服务业工作光荣和尊重商业、服务人员劳动的新的道德风尚,以鼓励在职人员安心现职工作,待业青年乐于从事商业、服务业工作。要把这上点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去抓,真正抓出成效。对于凌辱商业、服务业人员的行为,社会舆论应予遣责;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给予惩处。
一切商业、 服务业都必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维护群众利益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要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为繁荣和发展城乡经济服务。要不断地扩大经营、改善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节约流通费用、减少商品损耗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积累更多的资金,这是衡量商业、服务业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
二、 发展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当前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发展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一九八一年十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 搞活经济, 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统筹规定,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具体组织落实。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当前要阒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要搞好网点建设。 本着“经济适用、 布局合理、行业配套方便群众”的原则,重点放在网点不足的地方,缺什么补什么。建点和选址,要有统一规划,建设网点的设备投资,除依靠群众自筹,自建、自用外,各地应从市政建设费、待业青年安置费和银行贷款等方面筹集资金,予以资助。新建工矿区、居民区和改造旧城区,要把商业、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总体规定之内,一并安排,同时兴建。
(二)要疏通货源渠道。 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的货源, 可以从国营公司购进,可以从工业自销产品中选购,也可以从外地进货,组织供应的,商业物资部门应积极予以扶植,妥善安排,纳入计化及时自购自销。服务行业需要的原材料,在城市中,属于必须由国家组织供应;属于工业的边角下料,应优先给予照顾,属于农副产品,国家供应不足或不能供应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从市场直接采购。在小城镇和农村,饮食业需要的农副产品,主要靠自有原料和就在采购解决;有关国营商业公司,也要积极组织议价供应。对于城乡修亘行业需要的零配件,工业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