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现场检查工作后评价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保障联动监管机制的顺利运行,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将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地监管工作中并表局对报告局协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参照已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属地联动监管工作制度,对各银监局的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报送的及时性与质量、现场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各银监局配合联动监管工作的主观性和客观实际效果等。考评按年度进行,考评结果居前十名的银监局将通过内网信息平台予以通报表扬。
三、职责分工
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按照属地联动监管框架,形成三级监管联动模式。其中并表(分)局(城商行法人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即属地(分)局)承担城商行法人机构常规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同时负责汇总并评价相关报告(分)局的现场检查情况及工作。报告(分)局(城商行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即异地(分)局)承担城商行分支机构常规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支持和配合有关银监局组织开展的辖内跨区域城商行常规和专项现场检查。各银监局承担辖内城商行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及落实情况的定期汇总分析工作,同时指导和协调辖内并表分局和报告分局的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评价辖内并表分局和报告分局的现场检查工作。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城商行系统监管需要开展的专项现场检查;指导和协调并表局和报告局的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及反馈各银监局城商行现场检查工作情况、验证和发现的重大个体城商行经营风险及可能危机区域和系统性风险情况;完善城商行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有关现场检查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实施对各银监局城商行属地联动现场检查工作的后评价。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报告路线
(一)年度现场检查立项与计划。属地监管城商行《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见附件一)主要由并表(分)局商报告(分)局拟定,各银监局负责辖内汇总后报银监会审核确定。计划拟定程序为:一是报告(分)局应在每年11月20日前首次将辖内城商行分支机构的下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报相关并表(分)局。二是并表(分)局根据对属地城商行法人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情况和当年现场检查情况,在11月底前拟定对属地城商行全行系统下年度的《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报告所在地银监局。三是各银监局应于12月初完成辖内城商行下年度《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的首次汇总并报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四是银监会统筹协调各银监局对属地城商行的现场检查计划,并根据“两上两下”的原则,结合城商行年度监管工作重点和会机关职能监管部门要求统一布置的检查项目与建议,指导各银监局调整和修订对辖内属地城商行的现场检查计划安排,完成汇总审核后,统一印发各银监局。计划外现场检查项目。为确保对属地城商行现场检查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减少《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以外的现场检查项目。计划外现场检查项目的立项程序为:对属地城商行系统性的计划外现场检查项目由银监会统一安排并牵头组织;对属地城商行法人机构的计划外现场检查项目由所在地银监局报备银监会后组织相关并表(分)局实施;报告局因辖内城商行分支机构监管实际需要,增补《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外现场检查项目的,应报备银行监管二部,告知并表(分)局;报告分局因辖内城商行分支机构监管实际需要,增补《年度现场检查计划表》外现场检查项目的,应报备所属银监局,告知并表(分)局。计划外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应纳入当期银监局季度现场检查情况汇总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