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挪用资金购买彩票案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63号 2007年2月26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近日,山东银监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采取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等手段购买彩票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表明,自2005年以来,山东银监局辖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先后发生6起内部人员挪用资金非法购买彩票案件,涉案金额3870万元,案件风险金额3275万元。6起案件挪用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彩票,方式有现金购买和转账方式购买两种,其中现金购买涉案金额1984万元,单笔最大金额14万元;转账方式购买涉案金额1886万元,单笔最大金额达220万元。作案的手法主要有5种:一是窃取储户密码,盗取资金;二是盗取或挪用库存现金;三是空存现金,虚增存款;四是延迟企业现金入账时间或收款不入账;五是截留开户单位转账支票。
案件的主要特征:一是作案人员都是一线员工,涉案的6人中,临柜人员5人,营业室客户经理1人;二是作案人员年龄较小,平均年龄30岁,涉案的6人中,年龄最大的39岁,最小的23岁;三是作案时间长且连续作案,有的作案时间长达4年,有的连续作案次数多达52次;四是涉案金额大,6起案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占5件,涉案金额3784万元,占总案值的98%。
案件暴露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能有效落实银监会案件治理的部署和要求,经营理念存在偏差,考核激励导向不科学;二是合规、风险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严重;三是基础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薄弱甚至形同虚设;四是“机控”能力有限,信息管理系统不能实现对违规业务的实时有效监控和预警;五是上级检查走形式。
从以上情况看,购买彩票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挪用资金案件的一个重要诱因。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加大对操作风险的防控力度,切实做好2007年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经营理念。要形成重大违规经营事件或重大案件向董事会、高管层的内部报告制度(包括报告事项、报告时限、报告路线等);实行案件防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各级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案件防控,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案件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发挥信息科技系统在案件防范中的作用。案件治理和防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要将此项工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完善信息科技系统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科技在系统建设与业务流程改造、案件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加快研发柜面业务监控系统,提高信息科技系统支持业务运行和风险控制的能力,从技术上解决异常业务预警和阻止业务违规操作问题,强化业务操作的实时监控,有效提升防范风险的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