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协、教育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的联合通知
(1978年11月24日)
为了检阅粉碎“四人帮”以来,全国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成绩,迎接建国三十周年,经华主席、国务院批准,定于一九七九十月在北京举办“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同时将试办“青少年科学讨论会”。通过这次展览活动,对于进一步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将是有力的推动,对于实现英明领袖华主席关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的号召,以及从青少年中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将有重要意义。现将经批准的请示报告和展览参考大纲、讨论会例题发给你们,望认真做好作品的选送和有关筹备工作,共同办好这次展览。准备工作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
一、展览的规模及内容
本次展览的作品约计五千件,内容详见展览参考大纲,但不受大纲规定所限。作品可以是实物、模型、标本或照片(实物送展不便的作品。如尚未收获的作物,固定的建筑物或大型的作品等)、图表及论文、报告等。各种展品的制作说明及所需附件应齐备。
二、展出形式及展品分配
展览拟按作品内容分类展出,各科的作品都应有一定数量,各地可根据本省、市、区特点,有所侧重。根据各地青少年科技活动开展情况,展品分配的初步意见是:北京、上海各三百件左右,其余各省、市、区各一百件至二百件,边远省、区可略少(五十至一百件)。
三、时间安排
正式展出时间:一九七九年国庆节。各地应在五月底前报送展作品项目,七月底前将展品收集发送到北京,八、九月份布置,九月中旬预展。有条件的省、市、区可提前举办各自的展览。四、五月间展览办公室将派人到各地了解展品制作情况。
四、作品的评比和奖励
展览组织委员会将聘请有关部门的科学家,组成评比委员会,对作品和报告进行评比,关于奖励标准、范围和具体办法由评比委员会拟订,各地在选送作品时,可提出初步意见。
五、关于“青少年科学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