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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小车司机能否参加技师资格考评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劳动厅
 《关于小车司机能否参加技师资格考评的请示》的复函
 (1994年7月1日)


江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小车司机能否参加技师资格考评的请示》(赣劳培[1994]30)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汽车驾驶工种不设置技师职务。
  二、对专业运输公司的汽车驾驶员以及生产一线从事长途客、货运输,超大件货物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市内大型公共客运汽车和各类特种、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可根据生产岗位需要设置指导驾驶员职务岗位。但小车司机不设置汽车指导驾驶员职务。此问题,我部办公厅已于1990年10月24日以《关于小车司机不评聘汽车指导驾驶员复函》(劳办培字[1990]23号)复函你厅。请你局按此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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