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5月27日 证监发审字〔1996〕70号)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请示》(沪申证发〔96〕24号)、江西省证管办《关于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审核意见》(赣证办〔1996〕06号)文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24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