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
(1952年1月28日)
一、中央人民政府派遣访问团访问各老根据地并邀请各老根据地人民代表来京参加国庆节观礼,加强了中央人民政府及各级人民政府与老根据地人民的联系,表扬了老根据地人民伟大的革命功绩,提高了老根据地人民热爱祖国和建设祖国的积极性。这一收获是很大的。
老根据地人民长期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匪帮、封建地主进行残酷的斗争,贡献最大,牺牲和受到的摧残也最大。解放后经过积极生产,部分地区已经恢复,有的地区甚至超过战前水平,但大部分老根据地因遭受战争创伤太重,且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生产恢复很慢;其中若干地区又遭到水旱灾害的侵袭,特别是南方老根据地因重获解放为时较晚,荒芜现象仍多数存在,人民生活极为困难。因此,无论从政治上或经济上都必须十分重视加强老根据地的工作,大力领导与扶植老根据地人民恢复与发展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
二、加强老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中心环节。老根据地多系山地,生产条件比较困难,应该本解决群众当前生活困难与长期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有重点地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林畜牧与副业生产。一般地区应以农业为主,不宜耕耘的山岳地带应以林业与畜牧业为主,但均须同时极力注意利用当地一切条件发展当地有可能发展的手工业和副业,以增加群众收入。
(1)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首先要补充农具,增加耕畜,养猪养羊,以克服当前缺乏农具、耕畜和肥料的困难。从长期与全局打算,山地应不再开荒,但凡能修成梯田的坡地,要尽快地逐步修成梯田,并集中力量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在有条件的地区,修塘,筑坝,开渠,打井,扩大灌溉面积;治河,防洪,闸山沟,修水库,做好水土保持。在粮食缺乏的地区,应提倡增种多产作物如红薯、马铃薯、南瓜等;在不缺粮食的地区应有计划地提倡栽种经济作物如棉、麻、菸等,以增加群众收入。
(2)发展林业:提倡封山育林,禁止烧山燎荒,滥伐林木,挖掘树根,但必须照顾群众当前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反对机械的封死,进行合理的砍伐。在有条件地区应积极发展茶、桑、桐、橡、茶油、漆、果树等经济林木及其他用材林、薪炭林,并根据当地条件发展采集药材及竹木编制等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