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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

  (3)发展畜牧:为增加老区人民收入,增加畜力、肥料,并供应毛纺制革原料,应大力增殖牛、羊、马、驴、骆驼、猪、鸡等。提高饲养技术,奖励繁殖。加强畜疫防治,畜种改良。为此,应有计划地建立防疫组织与繁殖场,配种站。
  (4)发展手工业与副业:许多老根据地农村副业收入占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以上,有的甚至超过农业生产的收入。农村副业和手工业是多种多样的,必须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加以恢复与发展,合作社和国营贸易机关应尽力帮助他们打开销路,以增加老根据地人民的收入。有些地区应特别提倡土特产与农产品的加工,如造纸浆、缫丝、烧酒、打蛋等。在兽害严重地区应组织群众打猎。
  (5)开采矿产:老根据地多系山地,各种矿产如煤、铁、石灰、钨、锡等蕴藏丰富,在不破坏矿藏、不影响大规模开采的原则下,可以有计划地扶助当地群众按照开矿的规定作小型开采。
  三、正因为老根据地多系偏僻穷困的山区,要求得老根据地经济建设的迅速恢复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就必须首先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恢复与开辟交通,这是改善老根据地人民生活的主要关键。必须分级负责,采取发动群众义务劳动为主、国家出资为辅的办法,有计划地修好老区主要的交通干线如公路、大车路、驮骡路、人行路以及河道等,利用当地一切可能利用的交通工具如大车、手推车、船筏等,并扶助群众添置这些交通工具,发展运输业。建立转运货站,把运输工作加以组织,以利推销土产和供应山区人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
  (2)增设国家贸易机构与供销合作社,组织私商上山,建立山区商业网,促进物资交流。合作社应以山区为发展重点之一,指导群众提高产品质量,进行规格教育,使当地土特产得到畅销。贸易公司、合作社应在对老根据地人民不挣钱甚至采取若干贴补办法的精神下,收购山货、土产,并解决油盐等日用必需品。
  (3)大力组织合作互助。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如互助组及养畜、造林、修滩等合作社,逐步把群众组织起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倡农业生产合作社。
  (4)今后一般贷款应将老区列为重点之一。并应依据当地条件举办养牲畜、修水利、修梯田、购买农具等特殊贷款。举办贷款时应注意适当延长期限,简化手续,及时放发。这次拨给老根据地的特别救济费,应结合生产发出,或提出一部作为建设基金。
  (5)老根据地遭受的战争创伤深重,生产水平较低,人民生活很苦,为帮助老区人民迅速恢复元气,在负担上应以省为单位,适当加以调整。特别困难的老区,可宣布免纳一定时间的公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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