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模较大的防护林带或水源林的营造,因对改造自然和减免各种灾害有决定意义,且为国家重要建设之一,故各地仍应予以极大重视。但因其牵涉面过大,且在土地、劳力等问题上有一定困难,故除东北西部防护林带和陕北防沙林带可参照原计划并作必要修正及稳步前进及河北永定河下游、冀西、豫东等防沙林可按原计划完成外,其他如华北(原察哈尔北部及绥远北部)、山东、苏北等地之防护林带,则应由各大区、省再加详细勘察,周密计划,报政务院核准后方可进行。总之,在营造较大规模的防护林或水源林时,必须切实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并足够地照顾到小农的私有利益,因此在防护林带的规划方面,既不必在规格上或步调上强求一致,并应力求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对某些地区因占地后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者,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如无法解决时,则宁可缓办不办,不可蛮干。在水源林的营造上,不可贪多求快,不应强迫群众停耕还林。为了保持水土,对一般荒山陡坡虽应停止开垦,但如果群众在生活上由于迫不得已而必须开垦时,应尽量劝导群众筑成梯田,而不应强制加以禁止。至于各地之小型农田防护林,小片水源林及一股用材林,因与各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为各地群众所乐为,故可由各省、县、区、乡政府根据其规模之大小、需要和可能,以及群众意愿,分别加以规划,积极加以倡导。
关于造林方式,目前主要的还是依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来进行,因而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分散性和私有性就必须予以足够的注意和照顾,必须坚决贯彻谁种谁有、多种多有、村种村有的政策,切实保障所有权。在提倡互助造林和合作造林的同时,也应注意发挥农民个体造林的积极性而不应加以任何损伤。群众造林所需树苗,主要依靠发动各村各户各互助组、合作社自己采种育苗来求解决;但对目前种苗特别困难者,则应根据对种苗的困难程度和国家的可能情况,由国家分别以无代价地供给种子、发动其自行育苗、或无代价地供给苗木等办法予以帮助,鼓励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在某些距离村庄较远或劳力困难为群众力所不及的大规模防护林、水源林和用材林,或其中某些地段中的大片荒山荒地势必由国家统筹计划,负责营造,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机关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制订计划,分期进行。其方式可由国家建立造林站,直接雇工营造;或动员当地有植树经验之农民组织互助组、合作社,分区分段,包种包活,国家给以一定酬偿,并供树苗,加以技术指导;此外,亦可组织附近农民,在农耕时,由国家给以一定资助(如苗树、口粮等),进行造林。所造之林木亦可与群众订立合同分成提奖。但在目前条件下,不宜要求过急,计划过大,但也不应消极等待,丧失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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