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并改进影片的发行工作,在中团电影发行公司系统下,健全和改进各省的发行机构,以适应电影放映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及时供应各地放映队和电影院以必需的影片;依据不同观众对象选择影片,特别对农民的放映节目必须通俗易懂;加强影片发行的计划性,加强影片的管理、保护和检查制度,加强影片流转,充分发挥每一拷贝的使用价值。加强对影片内容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应及时供应农村放映队以合适的电影宣传资料。
(四)电影放映队应逐步实行企业经管,并须做到逐年减少国家补贴;但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某些地瘠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稳步前进,避免操之过急。影片发行机构、国营影院必须全部实行企业化,改善经营管理制度,今后不但要能自给自足,而且在逐渐做到有盈余上缴。
(五)为供应发展放映事业所需要的放映机,逐步统一全国放映机的规格,藉以提高放映技术的质量并达到今后放映机的全部自给,必须建立放映机器制造工业。在两年内应完成现有两个放映机制造厂的扩大和修建工作,使能生产最新型的大型及小型放映机,规定最高年产量为大型的二八○台和小型的二五○○台,并由有关工业部门配合生产为放映队所需的发电机、扩音装置等主要附属机件。
(六)为供应放映单位所需要的大量拷贝,必须改变目前手工洗印影片的方式为机器洗印,应在两、三年内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影片洗印工厂,达到每年洗印影片能供应全国需要。
(七)为达到电影胶片自给,保证影片生产,必须着手准备建立电影胶片制造工厂,争取在五年内建成并开始生产,首先制造为供给洗印大量拷贝之用的黑白正片,逐步增加生产,而后制造黑白、彩色的各种胶片和胶板。为此,中央高等教育部及有关工业部门应协助中央文化部电影局补充和培养电影工业所需要的机械和化工方面的技术人员。
(八)按照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需要,应有计划地训练放映人员,并应特别注意大量吸收工农成分的知识青年参加。各大行政区或具有条件的省、市,均应有计划地举办放映人员训练班;电影学校应负责培养足以担任此项训练工作的师资。此外,并应培训现有放映人员,使他们成为技术熟练、忠于职守的优秀放映员,又是具有一定政治水平的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