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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东县改名为枞阳县给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东县改名为枞阳县给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5月21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你会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皖民政(55)字第八九号报告及同年四月十四日(55)会办秘字第二一八号报告均悉。同意你省将湖东县改名为枞阳县。印信另行颁发。希将执行日期报院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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