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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指示[失效]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要组织他们自学,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语文程度和计算能力,并增进有关农业生产的科学知识。
  五、在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必须进行政治教育。农民业余学校都应当设政治课,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的教育和各种政策及时事教育,以提高其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各地应当密切结合当时当地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的思想情况,切实有效地进行政治教育,在文化课中,也应当有政治思想内容和生产知识内容。那种孤立地进行文化教育,脱离政治的倾向,和只重视政治教育,忽视文化科学知识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必须防止和纠正。
  六、农民业余文化教育,必须坚持「以民教民」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方面要采用适当和有效的办法,广泛组织和动员识字的人,利用业余时间来教不识字的人,并使他们真正理解到这是一个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一般说,农村业余教师的文化水平是不高的,应当积极地采取有效办法帮助他们提高文化业务水平。过去各地采用教学研究小组、短期训练班等方式来训练和提高业余教师,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用。其中教学研究小组推行较广,收效较大,应当作为今后提高业余教师的一种重要方法。县、区的领导机关对于业余教师的培养提高,应当给以足够的重视,并作具体的安排。小学教师应当在不妨碍本身业务工作的条件下参加这一工作。
  对于业余教师应该适当地使用,不要使他们负担过重,以免影响生产。对那些工作较好、生产和生活有困难的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采取变工互助、减免勤务等办法,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帮助。此外,还可以定期地进行评模、奖励,以资鼓励。
  七、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经费,除少数专职人员的开支、业余教师训练费、主要乡干部离职学习的办公杂支以及一定的奖励费外,都应当由群众自筹。自筹的办法,可以采用学员自出、学员集体生产、合作社统筹等等。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自愿原则下,由群众自行决定。
  八、为了贯彻执行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方针、任务,必须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当把这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计划,督促检查所属教育部门积极贯彻执行计划,并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教育部门必须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干部,负责管理工农业余文化教育工作,并把这一工作做好。要纠正轻视工农业余文化教育工作、放弃领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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