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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贵阳市郊区行政区划给贵州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贵阳市郊区行政区划给贵州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5年7月16日)
贵州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你会叶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九日(55)会民民字第一四九号公函皮附件均收悉。关于扩大贵阳市郊区行政区划问题,同意你会的意见。
一、
撤销前政务院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八日批准贵阳市领导贵筑县的原案,贵筑县仍归贵定专着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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