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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新疆地质局给地质部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新疆地质局给地质部的批复
(1955年7月20日)
地质部:
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二日(55)地办字第五六号报告悉。问意你部将现由西北地质局领导的新疆地质分局与新疆石油普查队队部合并组成新面地质局、并由你部直接领导的意见。但编制应由原组织机构内统一调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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