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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体制。各部门(行业)要健全各级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机构,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教委对全国成人中等专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有关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学校设置标准、学历教育基本规格要求,协调中央业务部门与地方有关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工作。有关部委要办好所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并对本系统(行业)范围内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布局、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对本部委及直属单位举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设置专业,在征得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由部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市)的成人中等专业教育进行全面规划、督导和指导,加强对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审批学校和专业,调整学校布局,确定教学计划和教材,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进行统考、抽考,把好毕业验印关。并可根据情况,适当放权到地(市)教育部门。
  (三)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办学自主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立法、规划、督导检查、信息服务及政策指导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给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学校要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逐步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机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全员考核制。
  (四)突破单一学历教育模式,采取各种教育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的紧密结合,培养多规格人才。学校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基础上,要大力举办岗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及各种短期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单科、专业证书及结业证书教育,建立和完善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国家教委将选择少数学校进行“双证”或“多证”教育试点的总结推广工作。打破封闭式的办学模式,提倡职前职后教育的结合,促进成人学校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一所学校可挂多块牌子,进行职前和职后的中等专业技术教育,以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开展学校之间,学校与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多形式联合办学。
  (五)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深入生产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增强实践教学能力;学校要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教师一专多能,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有计划、有目的选择优秀毕业生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不断充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要转入经常化、制度化,对杰出的中、青年教师可破格晋升职称。对符合条件、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可评定相应的教师职称。今后,要把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成绩、教学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效果作为对教师考核、奖励和评定职称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双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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