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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机械工业部关于印发《机械工业振兴纲要》的通知

  要集中力量、选择重点,积极支持机械工业共性技术、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的建设。对现有研究院所共性、基础技术研究力量综合分析和分类排队,选择承担重大研究任务的科研院所给予优先支持。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及重点机械产品研制、生产、使用中普遍存在的设计、选材、制造、控制等共性问题。
  分期分批开展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强化企业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努力改善工艺条件,充实必要的检测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从各方面确保产品质量。
  (四)加强政策导向,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制订和贯彻技术改造的工艺装备政策,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企业技术改造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数控、精密、高效、专用、自动化技术装备,尤其是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必须采用先进适用的把关设备和测试手段。积极利用微电子技术改进现有设备,努力推广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充实现代化设计手段。
  按经济规模组织生产,机械部将继续制定并颁布主要机械产品经济规模标准。今后,有规模要求的重要产品的发展,必须把贯彻经济规模标准作为重要内容,一些生产规模效益显著产品的大型企业,要通过联合和改造,努力向竞争规模发展。
  研究确定重点行业主机厂零部件自制率的合理比例,并以此作为建设、发展和政策支持的参照标准,推进零部件及工艺专业化生产。
  为了按照国际惯例,对民族工业发展给予适度保护,对进口重大成套设备,国家采取以下政策:凡进口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由国内制造,经国家批准后确定的具体比例,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批进口重大技术成套装备时必须作为遵守的原则;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在批准进口重大技术成套装备时,应明确由使用部门和制造部门联合引进,尽可能采取技贸结合方式,以贸易带技术;国内重大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在进行国际招标时,应改变目前存在的歧视国内企业的倾向,给国内制造企业以同等优先中标的权利。
  各综合经济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机械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时,应吸收机械部参加,并共同组织实施。
  (五)抓紧人才培养,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大力支持具有机械、汽车行业特色的高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继续抓好汽车、农机两个全国重点学科和一部分涉及机械工业发展的重要学科的设施建设;抓好企业职工培训设施的建设,为各类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加强继续教育工程,为行业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能成为各专业带头人的新一代专家队伍,尤其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企业家队伍。
  强化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强中专、技校教育改革,并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强度
  对机械工业重点发展领域,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投资要给予大力支持,并保证必要的投资强度。对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中外合资项目中软件费用及中方股本金筹集有困难的,国家将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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