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当前市场管理的方针,总的说来应当是须要管理,但又不要管死,一切措施和办法都要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流通。要善于组织和动员市场上广泛积极力量来畅通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同时又必须贯彻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和价格政策,取缔投机违法活动,协助国营经济稳定市场。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必须改变过去的管理办法,根据新的情况,采取新的工作方法,既要反对管理过严过死,又要反对放任自流。对于农民贸易、小商小贩和手工业者的购销,要采取辅导与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外地来的采购人员,一方面要协助他们解决在采购中的困难,另一方面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抢购套购;对于市场中的投机违法行为,应该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一股应着重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对个别情节严重的投机违法分子,则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转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城市市场管理工作的范围,提出如下的建议:
(1)根据须要管理、但又不管死的精神和当前市场新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应该审查、修订或拟订新的市场管理办法,报省、自治区、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实行;加强对市场管理政策、法令、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处理市场上的投机违法事件。
(2)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管理交易所和交易市场,并负责对交易员和其它市场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恢复和建立一些贸易货栈、交易所和农民贸易市场,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设备(如保管、运输、食宿、度量衡器、检验、卫生等)。
(3)管理个体手工业户和其它自产自销工业户的市场购销活动;加强对摊贩、行商、中间人的教育、辅导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和安排他们的业务。
(4)会同各业务部门对外地采购人员进行登记、辅导和教育管理。
(5)协助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指导市场上对需要议价的商品的议价工作。
(6)综合、研究市场的变化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
目前对各类商业采取的按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还应该继续贯彻。但在市场行政管理上,根据若干城市的经验,仍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为好。这是鉴于各业务部门都有本身业务的分工,而且任务繁重,难免顾此失彼,同时较大城市往往有几个商业管理机构和十几个乃至几十个专业公司,需要彼此协调步调。目前天津、武汉、广州、济南、青岛、哈尔滨等市的党政领导已经指定由各该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场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家认为工商局负担这一工作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是比较适宜的。由于工商局是个综合性的行政机构,本身没有具体购销任务,也容易协调各方面的意见。至于没有工商局的城市应当由人民委员会指定一个商业部门,统一负责市场的行政管理。鉴于市场管理涉及的面很广,各地人民委员会必须加强领导,以保证国家对市场管理政策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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