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部门和地方在对外宴请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三多”现象,即宴请次数多、陪客多、上菜多。不少代表团来访,各地都要宴请,有时一地宴请数次;宴请两、三位外宾,要摆两、三桌;有些宴会菜肴过多,十几道乃至更多。这些做法并不有助于提高接待工作效果,有时反而引起外宾反感。不少群众对这种做法提出批评意见。
为改进对外宴请做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注意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宴请开支标准要按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控制宴请次数。外宾在一地活动期间由邀请单位安排宴请一、二次。如无特殊原因,会见单位和参观单位不必设宴招待。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几个单位联名宴请。
(三)提倡宴请形式多样化,应视外宾身份、人数多少、来访目的区别对待。对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可举办正式宴会;对一般外宾或来华商谈工作、联系业务的外国客人,可采用陪餐、便餐、点菜就餐等方式;对人数较多的来访团组,可采用茶会、酒会、冷餐会等形式。
(四)控制我方参加人数。除国宴外,其他各种宴请,主人不要太多,一般比较大的宴请应掌握一定比例(一般按客二主一掌握);如外宾仅二、三人,我方陪同人员可适当增加,但不要超过五、六人。
(五)中餐宴请,以四菜一汤为宜(不含冷盘、甜食、点心)。西餐宴请除一道冷盘外,两菜一汤即可。要根据外宾爱好和宗教禁忌安排宴请。
(六)地方宴请,要有自己的特色,提倡用地方酒、水。
四、关于对外赠礼
目前一些国家对外赠礼趋于简化。有些国家还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礼品,不得归个人所有。今后对来访外宾,我一般不主动赠礼。如对方向我方赠礼,可根据对象国的习惯并参照对方送礼情况,酌情回赠有纪念意义的礼品。
五、关于我记者采访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外宾会谈、会见
我新闻单位人员采访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外宾会谈和会见,暂按以下办法实行:
(一)会谈和会见开始时,中外电视、广播、摄影和文字记者可按惯例到现场采访五分钟,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外交部新闻司和有关接待单位协同负责现场管理。之后,中外记者一律撤出现场。
(二)我领导人同外宾会谈和会见时,我记者不在另室拉线旁听。
(三)为保证会谈、会见的情况能及时报道,通常情况下,由新华社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派一位同志,以外交部新闻司或接待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列席会谈和会见。被指定担任此项任务的人员,今后不再以记者身份对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