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自觉维护中央权威。(2)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服务。(3)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努力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4)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5)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6)坚持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工作改革,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不断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10、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这一方针准确地反映了检察职能的本质要求,适应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检察工作的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健全法制的呼声,贯穿了维护中央权威的精神,明确了检察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正确途径。坚持这一方针,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这一方针,用它统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工作推向前进。
三、全面发展检察业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1、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抓下去,扎扎实实抓办案,不断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步一步地把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根据不同时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把群众反映强烈、对改革措施实施和经济发展危害严重的犯罪,作为主攻方向,找准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查办大案要案。贯彻依法从重从严方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和经验、作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把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刑讯逼供及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促进国家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充分保障人权。
提高侦查水平。加强初查、侦查工作。以获取证据为核心,提高侦查策略水平,努力提高发现、突破、证实、深挖犯罪的能力。适应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综合、灵活运用各种法定侦查手段,全面收集案件证据。重视视听证据在揭露和证实犯罪中的作用。加强对跨省市、跨地区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
加强的反贪污贿赂局建设。按照“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要求,把反贪局建成反应灵敏、手段齐全、装备精良、精干高效、富有战斗力的侦查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情报建设,重视运用计算机积累基础情报,建立办案数据资料库,形成以高科技手段为基础的情报网络。
12、加强“严打”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