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的标准空箱,四只摞放在一起成为一只标准箱,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不足四只的亦按一只标准重箱计算。
2.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和体积吨。以重量计费者:按货物的毛重计算,以1000kg为1重量吨;以体积计费者:按“满尺丈量”计算,以1立方米为1体积吨。
每一提单(装货单)或港站收据中,每项货物上的重量吨的尾数按10kg进整,体积吨的尾数按0.01立方米进整。
3.以日计费者:按日历日计,不足1日按1日计;以h计费者:不足1h按1h计。
第三条 货物港务费
以箱内所装的货物,《按港口费收规则》的规定向货方计征货物港务费。
第四条 装卸费
1.集装箱装卸包干费
集装箱在码头的装卸操作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附表一)的规定向船方计收装卸包干费。
装卸包干的作业范围:
A.进口重箱:将重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从堆场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然后将空箱从货方卡车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
B.出口重箱:将堆场上空箱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将重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送回堆场,分类堆存,装船并进行一般加固。
C.进口空箱:将空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
D.出口空箱:将堆场上空箱装到船上,并进行一般加固。
E.重、空箱在进出港区范围时填制投备交接单。如减少其中任何作业,费用不予减少。
集装箱船舶在集装箱专用码头上使用港机(或船机)进行装卸,或在非集装箱专业化码头上使用船机进行装卸时均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在非集装箱专用码头进行装卸时,如船舶(或舱口)无起舱机械,或非港口责任造成船舶起舱机械损坏,或船舶起舱机械的吊杆臂长够不上码头,或船方拒绝将船舶起舱机械交付港口使用,而由港口提供岸机或浮吊进行装卸时,除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外,使用岸机的,另按其相应箱型基本费率的15%加收使用岸机附加费;使用浮吊的,另按浮吊出租加收出租费。
在集装箱专用码头装卸滚装船装运的集装箱,使用港口岸机或船机采用吊上吊下方法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的规定计收装卸箱费,如同时使用铲车(或叉车)进行辅助作业时,另收机械出租费。装卸带有底盘车的集装箱,使用船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按《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装卸包干费率表》规定的基本费率的70%计收装卸包干费;如使用港方拖车进行“滚上滚下”作业时,则按基本费率计收装卸包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