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全国学联秘书处、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
为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7年度共奖励100人,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有关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候选人可由省级团委统一组织推荐,也可由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是:学校团组织审核推荐;省级团组织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及机构推荐的基本程序是:部门及机构直接审核并认定推荐。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学校及有关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