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收支决算的通知
(财办综[2005]169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状况,现就编制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收支决算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包括预算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的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企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不包括预算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的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以及经费自理的中央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
二、编制内容。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收支决算编制内容,包括《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收支决算汇总表》(附件1)、《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单位购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附件2)、《2005年中央在京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附件3)以及《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售房收支情况表》(附件4)。
三、编制要求。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我部要求,认真做好购房补贴收支决算编报工作。购房补贴收支决算数据要与部门决算中有关数据衔接一致,要根据决算数据认真撰写决算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如实反映购房补贴发放及公房出售收入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中央主管部门应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本部门2005年购房补贴收支决算报表、决算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部综合司一式两份。届时,我部将继续对购房补贴收支决算报表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各部门、各单位。
附件1:《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收支决算汇总表》(略)
附件2:《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单位购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略)
附件3:《2005年中央在京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略)
附件4:《2005年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售房收支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