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25选5”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福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
第二十条 “25选5”中奖号码由5个号码组成。摇奖时先后摇出5个号码,摇出的号码按升序排序公布。
第二十一条 摇奖前必须截止当期投注,将所有投注数据录入不可改写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以及奖池资金的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三条 “25选5”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等级:
一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5个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号码相同;
三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3个号码相同。
第二十四条 一奖等中奖者按该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二等奖、三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二十五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个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奖的,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六条 “25选5”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28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七条 中奖人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八条 一等奖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期限内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验证、登记和兑奖。其它奖级的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到原购票投注站兑奖。
第二十九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