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我部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作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司局工作要按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在整个公务员过渡工作中,在保持机关的稳定、工作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注意研究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序进行。
附件一:《司法部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办法》;
附件二:《司法部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考核办法》;
附件三:《司法部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任职办法》;
附件四:《司法部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
附件五:《司法部机关工作人员分流意见》。
附件一:
司法部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办法
职位分类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了保证公务员制度的顺序推行,必须科学合理地进行职位分类工作。
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是: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一、职位设置
职位设置必须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额,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以适当的工作量为依据,确定每个具体职位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
1.确定职位职责。各司、处根据部、司、处三级“三定”方案,将职能层层分解。在分解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接头对缝、不出遗漏,又要避免业务交叉。职位能合并的要合并,可设可不设的不设。同层次职位的任务量要大体相当。
2.确定职位设置的层次。职位的位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或搞变相升格。
3.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所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4.确定职位名称。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二、制定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是对某一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客观、准确、规范的描述。它说明的是某一职位,而不是该职位上的人员。
1.职位说明书的内容:
(1)职位名称。
(2)职位代码:指每一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315-××-××)。第一部分的315是国家规定的司法部的代码;第二部分是各司局级单位的部内代码;第三部分是职位在司局单位内的顺序号,由各司局自定,报部备案。
(3)工作项目:按照职位职能列出职位应担负的全部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