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1995年1月26日 农银发〔199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全国分行行长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各行认真贯彻执行。
附: 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善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农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任务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是其经营的方针。为此,农业银行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在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和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的要求,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实现合理利润为目标,激发和调动各级行的经营积极性,逐步建立与完善农业银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
经营目标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行性的工作,必须在各级行一把手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项考核指标必须横向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纵向落实到各级行,直至个人,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实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真实、完整反映业务经营成果;必须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切实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奖优罚劣原则,落实各项考核奖惩措施,真正做到经营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达到预定的经营责任制目标。
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设置
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我国现行金融管理的要求和农业银行自身业务经营管理的特点,设置以下考核指标:
(一)利润;
(二)利息收回率;
(三)催收贷款率;
(四)活期存款增长率;
(五)固定资产本率;
(六)费用率。
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确定
经营目标责任制各项考核指标,按照“核定基数、比例递增、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办法确定。
(一)利润的确定。利润包括基数利润和调节利润两部分,其确定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