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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华商银行变更股东及核准朱琦董事长、彭观贵行长任职资格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华商银行变更股东及核准朱琦董事长、彭观贵行长任职资格的函
(银监函[2005]197号)


华商银行:

  你行董事长连工先生2005年1月18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你行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将其分别持有的你行75%和2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是你行惟一股东,你行成为独资银行,注册资本及业务范围不变。核准朱琦任你行董事长、彭观贵任你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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